常见问题

郑州代办公司关于工商注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申请书的规则解说

  郑州代办公司讲述外商投资公司工商注册应注意什么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2、郑州代办公司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3、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单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5、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和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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